我市实施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2023年08月06日 21:57:26责任划分改革浏览量:3次

       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日前,我市印发《吉安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将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为助力吉安“三区”建设,不断促进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

  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免费开放;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其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涉及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送地方戏等其他事项,确认为中央、省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省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省、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县级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保障上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

  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文化交流方面,包括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在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公共文化管理,《方案》对于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都有具体规定。

  《方案》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要落实支出责任,强化投入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有效配置。要协同推进改革,优化调整事权。各地要紧密结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合理制定县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制度,并根据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相关条件成熟情况,适时优化调整财政事权事项,健全基础标准,进一步规范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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