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更加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回收网络、提高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等三方面重点任务和十项政策举措。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四大行动之一。当前,我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工作有较好基础,但回收站点布局、政策激励支持、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在完善回收网络方面,《实施方案》按照废旧产品设备不同来源、资源价值等因素精准施策,明确提出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设专栏、开辟绿色通道,建设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系统。
提高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是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的重要一环。《实施方案》根据废旧产品设备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明确提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风电光伏、航空等新领域有序发展再制造。
如何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上饶、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加快发展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产业集群;赣州、宜春、上饶、新余、萍乡、抚州加快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赣州、吉安加快发展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同时,加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到2027年,新增30家以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企业。
在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实施方案》鼓励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自主、联合或委托等模式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不规范回收检查。
《实施方案》还从支持政策、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标准规范、再生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通过省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我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
来源:江西园区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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